解決問題三原則 (美國) 巴奇
我提供三個原則,作為我的忠告,讓你可以用來解決任何可能發生的問題。
第一原則:發掘事實。每一新問題發生時,不要企圖找到你所希望找到的東西,而要發掘事實,必須應付的事實。你或許不喜歡你所找到的東西,那麼,你便有權利改變它;但在你覺得自己討厭的東西是事實的時候,你不要欺騙自己。
第二原則:了解自己。只有了解自己,你的腦子才能成為你的敏銳而有效的工具。要明白你自己的缺點、愛好和偏見,以便對自己所見到的加以客觀的抉擇。你還要明白什麼時候你確已把所應付的事情的本質詳加思索,和什麼時候你根本沒有想。
第三原則:要有機智。至少要做一個守則或自律的人來配合以上兩個原則。明白了自己和事實,便可判斷你自己能否改變情勢,使它合乎本意。如果自己不能或不知道如何改變情勢,便要設法自律以作必要的調整。
(錄自 任柏良 編著 人間智慧書 第十卷 紅塵如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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